請給位老師6月24日12點前至12-208談老師處簽字确定,逾期視為棄權。如有疑問或特殊情況提前與院辦聯系。
綜合考慮國家稅收政策等,原《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補充師資暫行辦法》(校人字[2006]17号)中第五條第二款有關住房安置補貼的發放辦法,現拟變更如下:
(一)應發放的額度按照原文件标準計算,保持不變。
(二)根據個人選擇,将個人剩餘聘期住房安置補貼應發放的額度(暫按現有職稱計算;如後續職稱晉升,符合原文件規定發放額度調整條件的,可申請補發差額)在一至六年之間按月平均發放。
請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補充師資暫行辦法》(校人字[2006]17号)的标準領取住房安置補貼的人員,在6月25日之前前往各學院辦公室選擇并登記發放方案。
聯系人:曹運星
聯系電話:84892461
Email:caoyunxing@nuaa.edu.cn
人事處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補充說明:本次方案調整主要針對2006年以後,2013年人事新政策實施前入職的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