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根據《關于做好2017屆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2017屆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後期工作的通知》和《關于開展2017屆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抄襲檢測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以及“工程教育專業認證”中關于學生畢業設計的有關要求,今年學院将繼續加大本科生畢業設計的管理和檢查力度,請各專業、研究所務必在2017年6月12日完成本屆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後期的各項工作。具體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專業、研究所及指導教師應加緊組織、指導,督促學生做好畢業設計(論文)各項材料的網上提交和打印裝訂工作,保證學生有充足的時間規範地、高質量地完成畢業設計,保證“本科畢業設計管理專業統”中學生畢業設計電子材料和紙質材料的完整性和一緻性。畢設材料提交、打印裝訂及歸檔具體要求見附件一。
二、畢業設計團隊應有畢業設計(論文)團隊總報告,總報告要求5000字以上,目标明确、結構清晰、分工明确、論述完整。團隊中每位學生應有自己的畢業設計(論文)。
三、學生須簽署畢業論文誠信承諾書(附件二)
四、學院使用 “大學生論文抄襲檢測專業統”(PMLC)對所有學生的畢設論文進行檢查,重複度在20%以内的學生準予答辯,重複度在20%~40%的學生需修改論文重新提交檢測并低于20%後準予答辯,重複度超過40%或經修改後重複度仍大于20%的學生必須延期兩周修改論文并經抄襲檢測合格後方可申請答辯。
五、各專業、研究所應做好答辯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答辯分組、答辯安排、學生答辯材料準備等事項。上述事項應及時通知到指導教師和學生。
六、答辯組分為以下兩種形式
1.評優答辯組:本人提交申請、并經指導教師推薦的學生和獲得面試推薦碩士研究生資格的學生參加評優組答辯,評優答辯組答辯由學院組織安排,答辯組至少由5名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組成。
2. 公開答辯組:答辯組至少3名教師組成,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答辯成績不受限制。
七、各專業基于指導教師評分、評閱教師評分和答辯小組評分,并結合學校規定的成績分布比例要求(“優秀”成績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參加答辯學生總數的15%,不得超過20%;“中等”及以下成績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0%)進行調整,最終評定畢業設計成績并向學生公示,公示結束後報教務處學籍科。具體成績評定要求見附件三。
八、學院應按照《本科優秀畢業設計(論文)評審工作辦法》的要求,從成績評定為優秀的畢業設計中按3∶1的比例擇優推薦校級優秀畢業設計,優秀畢業設計團隊推薦數每個學院不超過5個。推薦校級優秀畢業設計應在“本科畢業設計管理專業統”中提交《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推薦表》(附件四)或《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優秀畢業設計團隊推薦表》(附件五),因獲得校級優秀的畢業設計(論文)将會被提交圖書館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數據庫,推薦校級優秀的畢業設計(論文)還需填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士學位論文(設計)使用授權書》(附件六)。
九、指導教師、評閱教師和答辯小組的評定成績和評語須在6月12日前全部提交至“本科畢業設計管理專業統”,否則将影響學院成績評定工作。
十、具體時間安排:
序号 | 時間節點 |
工作安排 |
備注 |
1 |
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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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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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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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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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 |
5 |
6月8日-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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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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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檔一緻 |
7 |
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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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月14日-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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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檔一緻 |
9 |
6月16日-6月18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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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未能通過答辯資格審核或沒有通過答辯的學生對畢業設計(論文)進行修改或重新準備後,經學院審核同意,可向院級畢設工作指導小組申請補答辯,補答辯的時間至少在正常答辯的兩周以後。